您在香港有公司或是正考慮開一家公司嗎? 根據《公司條例》規定,每家香港公司都必須提交週年申報表。
根據法律規定,本地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和註冊的非香港公司必須提交週年申報表。
然而,已申請停止業務的私營公司可免於提交NAR1表格。
首先,我們要解除一個常見的困惑:週年申報表與公司的稅收無關。
週年申報表是每年在香港公司註冊處提交的表格。 它方便政府快速了解貴公司最重要的細節,如董事和股東信息、官方註冊地址和運營概況等。
週年申報的目的是檢查貴公司的合規狀況,以確定公司是否可以繼續合法經營。
週年申報表也稱為NAR1表格。 本表格由您指定的公司秘書編制,並由董事、公司秘書、經理或授權代表簽字。
提交材料時需繳納年度註冊費。
如前所述,您需要通過NAR1表格來提交週年申報表。
NAR1表格包括以下公司詳情:
週年申報表必須在公司成立週年日起42天內提交。
即使公司信息在新一年並無變化,您仍有義務提交NAR1表格和證明文件。
不同類型公司適用不同年費:
這些文件可以通過紙質或電子方式提交。
紙質方式:您需要打印NAR1表格,並通過郵寄或親自向公司註冊處提交一份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核證的附加文件真實副本,並支付相應費用。
電子方式: 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檔案服務可全天候使用。 有關如何使用電子註冊處的詳細信息和方法,請點按此處。
如果公司未能在規定的42天期限內提交週年申報表,則屬違反《公司條例》,可處罰款。 即使是忘記提交週年申報表也適用同等處罰。
提交時間越晚,罰款金額越高。
如果公司未能遵守週年申報表的要求,公司和每位負責人都可能被起訴,如果被定罪,將被處以罰款。 每次違規的最高罰款為港幣50000元。 如持續違法,將被處以每日1000港元的違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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